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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订须知

甲方报名参加由乙方组织团队。现自愿要求参加以下增加的行程内容。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本着自愿原则,特此签订此补充协议。

1. 为提升我社服务水平,满足您要求的购物需求,双方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

2. 双方签约的购物活动,将在行程中安排期间进行。

3. 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或人数太少等原因无法安排时,请您谅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4. 您应严格遵守导游告知的购物时间,以免延误行程或影响其他客人按时活动。

5. 我方承诺免费提供前往约定购物场所的交通和陪同服务(但因您超时或其他原因产生的费用或遗漏行程,由您自身承担)。

6. 特别提醒您谨慎购物、理性消费,是否购物消费由您自己选择决定。您在约定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若非质量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

7. 所购商品确有质量问题,您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天内与我方联系退换(食品、药品及已拆装使用后的商品除外)。

8. 请您注意当地及我国法律针对物品种类、物品数量、关税、退税、信用卡等方面相关规定,有疑问时请咨询接待导游或相关人员,因您自身原因产生的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游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旅游交通工具时为止。